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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软管的认证标准_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18-08-16 127次浏览
标签: 食品级软管 食品级软管认证 食品级软管标准
食品级软管的认证标准_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代替GB 4803- -1994(食品容 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1-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2- -1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3- -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4- -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6- 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GB 15204- 199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偏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5- 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及其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中树脂部分和GB 16331- -1996(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6树脂卫生标准》和《关于公布聚已二酰丁二胺等107种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树脂名单的公告)(原卫生部2011年第23号公告)中塑料树脂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 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修改了 范围;
增加了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 基本要求;
增加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迁移试验通用要求;
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食品级软管如何能被称作为达标的食品级软管呢,那就要先达到国家要求的食品安全标准,此次的GB4806.6-2016就是国家新的一个食品安全检测的标准,他的技术要求几点:
一、原材料要求:
1.生产的原材料应能确保塑料制品在正常及预期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2.允许使用的树脂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二、感官规定:
感官要符合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迁移实验所得侵泡液无明显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
三、理化指标
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等理化指标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四、添加剂
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迁移试验
迁移试验应探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规定执行。
六、标签标识
1.标签标识除符合GB 4806.1的规定外.还应按照附录A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或附带文件中标示树脂名称,聚合物共混物应标示所有树脂的名称。
2.供应链各 环节应确保安全信息的传递,确保对影响食品安全的有害物质相关信息的可追测。
以上就是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食品级软管的一些大致要求,所以现在的软管要达到国家的这个新的要求标准,才会被称作是食品级软管。